第一章:垦令
1. 耕田不超过百亩的,不征收田税。
2. 垦荒田地满百亩的,免除三年徭役。
3. 垦荒田地超过百亩的,每亩赐爵一级。
第二章:耕战令
1. 耕田的农民占全国人口的一半,而士兵占三分之一。
2. 耕田者按收获多少纳税,将田地借给他人的按借出多少纳税。
3. 农民耕作勤奋的,免除部分徭役。
4. 耕田不勤奋的,增加徭役。
5. 农民杀敌者,赐爵一级。
6. 农民弃战逃亡者,削去爵位,增加徭役。
第三章:军令
1. 将军临阵贪生怕死,退缩怯懦的,斩首示众。
2. 将军指挥作战,有功者奖赏,无功者惩罚。
3. 军队中禁止私自交谈,违者斩首示众。
4. 军队行走时禁止喧哗,违者斩首示众。
5. 军队布置阵地时禁止骚乱,违者斩首示众。
第四章:境内
1. 民间禁止私自铸造兵器,违者处死。
2. 禁绝奢侈浪费,禁止使用象牙和犀角制品。
3. 民间禁止私养突骑,违者没收突骑并处死。
4. 民间禁止私自供养宾客,违者处死。
5. 民间禁止私自收养他人子弟,违者处死。
第五章:算地
1. 耕田面积超过规定者,除缴纳田税外,还要缴纳罚款。
2. 耕田面积不足规定者,除不能免除徭役外,还要缴纳罚款。
3. 瞒报耕地面积者,处死。
第六章:开塞
1. 开辟新土地耕种者,免除三年徭役。
2. 关闭边塞道路者,处死。
3. 占领敌国土地耕种者,按占领土地面积赐爵。
第七章:靳令
1. 农民缺粮时禁止借贷,违者处死。
2. 农民缺粮时禁止卖儿鬻女,违者处死。
3. 官吏向农民借贷,犯重罪者处死,犯轻罪者削除爵位。
4. 官吏向农民索取财物,犯重罪者处死,犯轻罪者削爵为民。
第八章:去强
1. 农民因饥饿而抢劫财物的,轻者处死,重者车裂。
2. 农民因饥饿而挑战权贵的,轻者处死,重者车裂。
3. 农民因饥饿而投靠敌国的,处死。
第九章:禁使
1. 禁止随意征用农民为民工,违者处死。
2. 禁止随意征用农民财物,违者处死。
3. 禁止随意征用农民土地,违者处死。
第十章:修权
1. 官吏贪污受贿,按贪污金额数额倍偿并处死。
2. 官吏用权谋私,按照违法情节轻重给予惩罚。
3. 官吏执法不公,按照违法情节轻重给予惩罚。
第十一章:定分
1. 平民不得僭越贵族的身份地位。
2. 贵族不得僭越王室的身份地位。
3. 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员不得跨越等级界限。
第十二章:赏刑
1. 功劳大者,重赏。
2. 功劳小者,轻赏。
3. 罪行大者,重罚。
4. 罪行小者,轻罚。
第十三章:版法
1. 凡是关于田地、房屋、奴仆等财产的法律,都应该刻写在木板上。
2. 刻写在木板上的法律,要悬挂在官府显眼的位置。
3. 违反写在木板上的法律者,按罪行轻重给予惩罚。
第十四章:更法
1. 国家需要颁布新法律时,必须由国君亲自审议。
2. 新法律颁布后,必须刻写在木板上悬挂在官府显眼的位置。
3. 新法律颁布三年后,旧法律自动失效。
商君书是一部以法治国、富国强兵为核心的政治著作,其中的思想和法令深刻影响了战国时期秦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。通过以上译文,我们可以了解到商鞅变法的具体内容,包括土地政策、军事制度、社会管理、经济管控等方面,为后世治国理政提供了 valuable 的借鉴和启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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